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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
2023.01.12

誠徵助理專員一名

新北市文化基金會徵才公告

誠徵助理專員一名,上網期間自112年1月12日~112年1月18日,如欲投遞履歷,敬請留意相關時間及事項。

◈ 職稱:助理專員

◈ 名額:1名

◈ 性別:不拘

◈ 工作地:新北市文化基金會 (02)2965-1172

◈ 上網期間:自112年1月12日~112年1月18日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具相關之重要工作經驗至少2年以上者、曾進行田野調查、訪談、經營社群媒體、藝文行政經驗,包括公文撰寫、經費核銷等任一經驗者尤佳。

主要工作範圍 (執行項目將視情形調配)

1.辦理府中文化沙龍講座

2.協助推動新北文化行旅活動計畫

3.社群媒體管理行銷

4.本會行政庶務、法規研修等事宜

以上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新北市文化基金會:(02)29603456分機4605、(02)29651172 游小姐

工作地址

新北市文化基金會(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15號6樓)

聯絡方式(須檢具文件、聯絡人、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1.請於112年1月18日前送達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文化基金會助理專員」字樣,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書面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三個月。

3.報到期間:依本會通知到職日起10日內

4.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游小姐收。」

5.檢送以下資料以供初審(請依序排列,勿裝訂)

a.履歷表 (請簽名)

b.最高學歷證件

c.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身份查驗使用)

※以上b、c項均為影本,所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6.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7. 待遇:本案薪資參考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非編制人員管理要點規定之暫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國內外大學畢業學位者,並具有相關之重要工作經驗至少2年以上者,每月薪資以薪點280計,每點折合率以新臺幣124.7元計算。其他勞健保、年終獎金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