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
2024.02.19
誠徵專員/助理專員一名
新北市文化基金會徵才公告
誠徵專員/助理專員一名,即日起至113年3月13日,如欲投遞履歷,敬請留意相關時間及事項。
職稱:專員/助理專員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新北市文化基金會(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15號6樓)
一、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院校教育、文化、藝術相關系(所)畢業,具相關工作經驗至少2年。對教育、尤其科技藝術教育推廣、偏鄉教育工作具高度熱誠。
- 熟悉學校教育運作、具教學經驗、曾執行學校行政或政府部門計畫相關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 可配合工作需要加班、出差及工作輪調者尤佳。
- 應徵助理專員者,須具有學士(含)以上學歷;應徵專員者,須具有碩士(含)以上學歷。
二、主要工作範圍:(執行項目視情形調整)
- 辦理新北藝文平權專案,推動科技藝術教育推廣計畫,媒合藝術家團隊進入校園、增加偏鄉學生參與科技藝文教育體驗機會、辦理教師研習等。
- 協辦新北生活美學專案,協助推廣公共空間美學、書市活動。
- 基金會相關法規修訂公告與行政庶務。
- 支援基金會相關業務活動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點
新北市文化基金會(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15號6樓)
四、待遇:
- 參考「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非編制人員管理要點」規定,以暫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支給。
- 薪資依職位不同而定,至少新臺幣34,916元以上。
- 勞健保依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檢附資料:
1.應徵人員資料表(如後附件)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身份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件
六、聯絡方式:
- 請於113年3月13日前以e-mail寄送至ai9140@ntpc.gov.tw,並請於主旨註明「應徵專員-○○○(姓名)」,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
-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書面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三個月。
- 報到期間:依本會通知到職日起10日內。
- 如有疑義請洽財團法人新北市文化基金會 (02)29603456分機2050 陳小姐。